为严防不合格牛羊肉产品进入餐馆和百姓家庭、流入餐桌,日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审议通过了《牛、羊肉片(卷)生产审查实施细则(2014版)》,正式将牛、羊肉片(卷)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
细则明确实施管理的牛、羊肉片(卷)既包括片又包括卷,细则在其生产工艺流程上有严格控制,在其出厂检验方面,还明确了铅、镉、汞、砷、铬等重金属、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检验项目以及动物源性成分检测的控制指标要求。
细则自2014年12月10起正式实施,仅适用于北京市牛、羊肉片(卷)生产企业,不包括现场制售行为。北京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牛、羊肉片(卷)生产企业在2015年3月1日之前应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否则不得生产销售牛、羊肉片(卷)产品。(记者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