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以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以加强营养健康科学研究、人群营养调查、食物成分及消费状况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为抓手,研制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健全营养法规标准体系、助力营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
自2004年,原卫生部启动营养立法工作,起草《营养改善条例》,并相继印发《营养工作规范》和《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2014年-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委托中国营养学会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继续推进营养立法工作,通过开展调研、召开专家研讨会和多次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营养改善条例(草案)》,形成《营养改善条例(报送稿)》。近年来,我委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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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将特定人群的营养健康标准、营养标签要求、营养状况监测、营养干预与改善、健康教育等纳入上述法律。国民营养立法利国利民,对于保障国民健康,促进营养至关重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深入研究立法可行性,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我委与多部门联合,推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文件发布,内容涉及营养基础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特殊人群营养支持、医养结合、公众科普宣传等,以政策引导营养健康统筹发展。《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提出六项重大行动提高人群营养健康水平。一是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二是学生营养改善行动,三是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四是临床营养行动,五是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六是吃动平衡行动。此外,《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提出保障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包含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营养师、健康照护师、健康管理师等与国民营养健康工作相关的职业,颁布公共营养师、健康照护师等一批国家职业标准,为提升营养健康服务能力奠定基础。
多部门联动,积极推进营养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构建食用农产品评价标准体系,发布《畜禽肉质量分级牛肉》《瘦肉型猪肉质量分级》《山竹质量等级》等13项食用农产品评价领域国家标准,以标准引领和促进优质营养型食用农产品产业发展。建立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制定并发布《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等营养相关基础标准,以及针对婴幼儿、孕妇及乳母等特殊人群的相关产品标准,支持营养健康产品发展。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积极引导食物营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高脂血症食养指南(2023版)》等4项系列指南,针对我国慢性病高发及营养不良等健康问题,发挥食药物质功效,制定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个性化食养套餐食谱和膳食指导,帮助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儿童生长迟缓发生发展。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国民营养立法利国利民,对于保障国民健康十分重要。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深入研究立法可行性,积极推进立法进程,继续加强营养相关工作,注重标准建设,完善包括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在内的营养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加大营养健康干预工作推进的广度和深度,用好国家级营养技术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力度,助力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