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肉类等其他副食品品种不少于5个。惠民销售的蔬菜类低于市场零售均价15%以上,其他品种类低于市场零售均价5%以上;同时,
“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各地要科学合理布设价格监测点,对纳入“惠民菜篮子”销售的惠民菜按日认真开展价格监测,当日发送至各“惠民菜篮子”商超,作为各门店次日市场价及确定惠民价的依据,确保平价销售真实有效,让利幅度符合要求。
各地要督促指导“惠民菜篮子”门店在平价销售专区()醒目位置规范悬挂或张贴“惠民菜篮子”标识、启动运行的通告、经营承诺书、价格对照表、标价签等。惠民菜要相对集中摆放,不得出现同一惠民菜品种既以惠民价,又以特价、促销价等打折方式同时销售的不规范情形。惠民标价签应同时标注惠民价和市场价,并做到每日更新。
各门店惠民销售的商品质量,应与其他正常销售的商品一致,尤其是蔬菜等惠民菜要保证新鲜度。在惠民销售期间要及时补货补柜,确保不断档、不脱销、质量符合食品安全等规定。
充分发挥“惠民菜篮子”运行商超及其门店作用,积极引导产销对接,鼓励加大本地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直采直供力度,丰富惠民品种,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推动地产菜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