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酒类、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大类食品1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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