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规范性文件印发。文件共分成3个部分11条,目标要求、推进举措和保障措施。目标要求是加快建成覆盖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符合生物安全、生态环保、全程封闭管理要求的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做到运行机制健全、监管手段完备、保障措施到位。一要提标改造。支持和鼓励现有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展设施设备和处理工艺的提标改造,提档升级为跨县域服务的区域性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模式由高温碳化改造升级到高温干化,无害化处理后转化为油渣和生物油,可再进行资源化利用。二要拓展范围。按照《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文件明确将病死犬猫宠物可以参照病死畜禽执行,纳入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置范围。三要定点收集。对不能自行处理的畜禽养殖和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明确要委托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针对犬猫宠物,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布局设立病死犬猫宠物尸体无害化收集暂存点,实行自主送达、免费收集、集中处置。四要财政支持。各级财政补助政策保持不变,主要对养殖和屠宰环节的病死猪及病害产品补贴8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方式保持原有方式,直接补贴给养殖和屠宰场。同时要启动屠宰环节牛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补助标准800元/头,市级和各县级市(区)财政分别承担50%。五要保处联动。对自行处理病死猪的大型规模猪场无害化处理,不再进行财政补助,推进实施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因非洲猪瘟防控政策造成大型规模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督机制缺失,明确支持和鼓励建设病死猪AI智能化保处联动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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