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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一运动官网_严把屠宰关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发布时间: 2024-12-23 11:19:54    作者:必一体育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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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产品作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必需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7月27日,省十四届会第四次会议听取省人制委员会作关于《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省会对畜禽屠宰条例进行修订,通过立法方式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营、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畜禽产品作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必需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图为市民在合力超市猪肉摊位前选购。

  5月23日,省十四届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余敏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我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相关工作,出台系列有关食品安全及屠宰行业发展规范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为牲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牲畜屠宰行业发展等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行条例已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余敏说。

  一是现行条例与新修订的上位法有关规定存在不一致。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第二次修正,自2021年4月29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订,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 年第四次修订,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先后作了修改,尤其是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调整了监管主体(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调整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完善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健全疫病防控制度等方面作了重大调整,我省牲畜屠宰条例的部分规定已不符合国家有关上位法规定。

  二是我省禽类市场交易宰杀亟待规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省禽类产品消费量不断增长,市场活禽交易、宰杀带来的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必要将禽类纳入条例进行规范。

  三是我省在畜禽屠宰执法实践中的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需要及时予以总结、固化。因此,为确保法制统一,适应新形势下我省畜禽屠宰工作的立法需求,总结固化我省畜禽屠宰工作经验成果,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修订条例十分必要。

  如何立务实之法、管用之法?立法组通过实地调研、组建专家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确保条例内容的合理性。

  据了解,2021年8月,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农委、省会法工委成立《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小组,启动立法工作。此后赴贵阳、毕节、黔东南、黔南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将修改的《条例(修订草案)》送各市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省直相关部门及行业协(商)会、有关市场主体代表征求意见。

  在其过程中经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对责任体系、监督体系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使之与新修订的上位法实现有效衔接。如:明确调整范围。按照习总重要指示精神,参照牲畜屠宰的监督管理制度,将家禽屠宰纳入范畴统一监管;强化各方责任落实。明确市州人民政府对畜禽屠宰场(点)设立许可的审批权,强化畜禽定点屠宰场(点)主体责任,将打击私屠滥宰的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严格规范屠宰场(点)建设。完善规划选址,严格设立标准,健全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追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有效发挥各部门的监管职能,规定畜禽屠宰场(点)建立质量管理规范,夯实法律责任,加大畜禽屠宰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经过广泛调研与反复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经2023年4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23日提请省十四届会第三次会议初审,会后,会法工委将《条例(修订草案)》分送全省县级会征求意见,并在省会网站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

  6月30日法工委邀请部分省代表和专家及有关部门就《条例(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进一步专题研究讨论。7月27日提请省十四届会第四次会议二审。

  畜禽屠宰,前端引领养殖场户,后端关联广大消费者,在畜牧产业发展中处于特别重要的位置。如何让老百姓吃到放心肉,制定规范的禽畜屠宰管理模式至关重要。

  在监管方面,于杰同志建议,增加市场监管部门,有利于推动和促进屠宰业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一体化发展。

  在环境方面,汤越强委员建议,增加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解决选址环保对居民区的影响。

  修改后的条例将从屠宰场(点)设立、变更与撤销,屠宰与检疫检验,产品经营与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详细对我省畜禽屠宰作出规定。

  对于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动物防疫的有关要求,特别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聚居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应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同时避开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以及垃圾场、污水沟等污染源。

  在送检方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对送往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的畜禽实施检疫,合格之后出具相关检疫证明并签字盖章。对于肉品品质的检验也有相关管理制度,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场(点)。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州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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