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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斤少两!厦门4家餐饮店被立案!

  对厦门市火锅店、麻辣烫、麻辣香锅等餐饮店开展此行动,重点检查热门外卖平台、各大商场及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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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厦门市火锅店、麻辣烫、麻辣香锅等餐饮店开展此行动,重点检查热门外卖平台、各大商场及餐饮店集中区域,已检查了数十家餐饮店。

  检查主要是在午晚餐就餐高峰期对当事人的就餐区域、后厨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店内就餐的消费者进行随机调查。现场对消费者已点餐品进行称重,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商家能合法经营,但是

  在某家火锅店,执法人员发现该餐厅菜单标注的鱼头重量与实际不相符:菜单标注的大鱼头2.4斤/个,小鱼头1.2斤/个,现场称重,发现后厨内的大鱼头重量为0.855kg至1.030kg不等,小鱼头重量有的仅为0.480kg。

  在另外一家火锅店,羊肉卷外包装盒上标注的重量均为150g,现场称重,重量区间为89.7-109.5g。

  以上2家商家菜品重量与菜单标示不一致,均涉嫌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依法可处该批产品货值一至五倍的罚款。

  在一家墙壁标有“一锅蛙肉足足4斤”宣传语的火锅店,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出餐的招牌蛙锅内的蛙肉进行现场称重,蛙肉重量为1.46斤。

  为了核实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至商家后厨,全程监督商家员工对活蛙进行称重、宰杀、清洗、烹饪、出餐的过程,并再次对商家出餐的蛙肉进行称重,发现实际重量仍与标注宣称的不符。

  商家辩称,标注的蛙肉足足四斤指活蛙四斤,且有向消费者做说明。执法人员现场随机询问就餐消费者,

  商家标注宣称的重量与实际不符、引人误解,该商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可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6月15日晚,海沧市场监管部门在海裕路某牛蛙餐饮店,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接到外卖平台订单,

  执法人员当场提出质疑,老板还夸下海口,称自己多年“徒手称蛙”,已练就一双“精准手”。执法人员当场将这些牛蛙过秤,

  海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海沧某火锅店经营场所内张贴的宣传广告含有“100%云贵川黄牛肉、每日3次至4次新鲜到货”等用语,执法人员现场查验黄牛肉的入市凭证及进货单,

  海沧某火锅料理店,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厨3台用于称量食材的电子秤上均未见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合格证”,商家也无法提供相应检定证明材料。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秤,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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