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在源头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有利于对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菜叶、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电池、灯管等。
近期,我市将在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巷、住宅小区、自然村配备新型双筒垃圾桶,都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请广大市民正确分类,并按照标志正确投放。吉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