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又称“裸装”食品,是指没有进行包装即进行零售的食品,其种类包括面食、肉食、腌制品、糕点等不同品种。由于部分食品经营者未对该商品标签规范化管理,消费者购买时无法了解该商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对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潜在损害。
近日,贵州省绥阳县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通过诉前磋商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为散装食品贴上了安全标签。
该院在“遵检公益掌上拍”小程序上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绥阳县城区某超市在经营散装食品时未对外包装进行标注,案涉超市存在销售散装饼干、干货未在标签上注明生产厂家等相关情况。当日,该院公益诉讼干警在绥阳县城区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调查发现,某超市食品经营者销售的散装食品未在散装容器、外包装上未标注相关信息的问题。
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送达立案决定书、磋商函等法律文书,督促行政机关对上述散装食品问题开展整改。同时,该院及时与相关行政单位召开诉前磋商会,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进度。
随后,相关行政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印发《绥阳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和《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食品经营者召开行政约谈会,压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止目前,已依法对8家违反食品安全的商超、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行政处罚。
日前,该院对散装食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通过实地核查,发现相关超市已按照行政单位要求全面进行了整改。
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食品安全检查行动,抓实抓细抓好散装食品规范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