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去年,我市要求商家要公示羊肉来源,但就目前来看,许多超市、羊肉制品店里的羊肉来源只注明了“聊城”两个字,让消费者无从知道确切来源。请问这种标示办法是否规范,如果不规范,食药监部门该怎样查处?对于部分超市里销售的自制羊肉片,消费者怎样辨别真伪?监管部门是否会抽查样品加强监管?
孙峰:首先,我们回答第一个问题:对羊肉等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一项新的职能。按照国家局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产地。但是具体公示到哪一级,目前国家局、省局没有具体的规范要求。近期,国家局《超市生鲜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已经出台征求意见稿,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公示的产地蔬菜等应为县级行政区划,畜禽产品应为屠宰企业所在地址。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超市生鲜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的出台,对公示内容进一步规范,对不规范的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个问题:如何辨别羊肉的真伪是老百姓生活中一直关心的话题,一般来说,真羊肉的白肉和红肉是相接的,纹理很清晰,而且很自然。而假羊肉无明显纹路,白肉和红肉是分开的,白是白,红是红,一块一块的。分辩真假羊肉最好的方法,是把羊肉片化冻。化冻后的假羊肉,红肉和白肉轻轻一碰就分开,一看就不是自然长成的肉。而真羊肉则不同,用手去撕,白肉和红肉是相粘连的,肉质很自然。还有一种方法是放进水里煮,假羊肉放进热水锅里煮大概2分钟左右会被沸腾的热水冲击后散开,颜色也变的不自然。而真的羊肉肉质却变紧实了,不会散开。
第三个问题:抽样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有效手段,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我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逐步增加抽检批次,切实维护全市食品安全。2016年,计划安排抽检3000批次,并将羊肉及其制品作为抽样的重点品种,合理安排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抽检批次,加强对羊肉及其制品的不合格样品和其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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