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玛多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优化畜群结构,强化责任、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引导合作社及养殖户抢抓出栏“黄金期”,加大牲畜出栏,减少“过冬畜”数量,不断增加牧民收入,真正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牧业增效、牧民增收。2023年全县牲畜出栏4.94万头只,其中出栏牛2.14万头、出栏羊2.8万只,出栏率为46.18%,较2022年增长2.58个百分点;畜产品牛羊肉产量0.26万吨,奶产量0.19万吨。
精心安排部署,强化高位推动。组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分析研判牲畜出栏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邀请旭利、和义晟牲畜收购销售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加大同销售企业的协商;县政府主要领导前往上海、江苏等对口援建单位协调推进牲畜出栏等工作;争取国家电网订单收购,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根据省州下达出栏任务,制定各乡(镇)牲畜出栏任务数,同时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牲畜出栏任务指标的通知》《关于加大牛羊出栏增加牧民收入的通知》《关于加强当前畜牧业生产做好牲畜越冬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3年玛多县通过了867.8万亩草场、1.45万头牦牛、3.9万只藏羊的有机转化认证,进一步提升了玛多藏羊、牦牛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出栏力度。政府、合作社与帮扶单位、收购企业双向发力,应对牛羊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的不利因素,充分发挥引导服务作用,积极推进牲畜出栏,促进牧民群众增收。为进一步拓宽玛多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牧业发展、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玛多县考察组前往江苏省苏州市、扬州市、宝应县及上海市黄浦区推介玛多畜产品,通过宣传推介,签订总销售额860万元的销售协议;积极协调对接国网上海电力营销部以“订单农业”模式,订购玛拉驿村玛多藏羊2万斤;为确保牲畜早出栏、多出栏,最大程度扩大畜产品销售覆盖面,最大限度提高出栏数量,在玛多县花石峡镇集中开展“万头牦牛藏羊”出栏活动;进一步推进玛多牲畜良种工作,联系青海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出售种公羊40只、种母羊280只,完成种畜外调300只调运任务,调运至海南州兴海县。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强化宣传引导,转变群众观念。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对牲畜出栏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和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力量深入合作社、养殖户开展宣传,让合作社社员及广大牧民群众了解到牲畜出栏工作的必要性,不断帮助牧民群众算好经济账,激发合作社和广大牧民群众加大牲畜出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应出尽出”。为了鼓励牲畜出栏,启动了出栏奖励机制,争取州储备库饲草400吨,按牲畜出栏数量对合作社和养殖户进行奖励。同时,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转变广大牧民群众惜杀、惜售思想观念,引导群众主动出栏、自愿出栏,努力将牲畜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强化合作社管理,促进牧民增收。针对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在分红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未分红和分红较少的合作社,协助它们建立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优化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同时,结合州农牧局和州就业局的合作培训项目,推荐合作社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以提升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在牲畜出栏工作中,充分发挥合作社的引领作用,统一销售策略,形成规模优势,以争取最佳的销售价格和市场竞争力。据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县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共计出栏牲畜1.21万头只,其中牛0.14万头、羊1.07万只。通过合作社的规范运营,实现总收入1775.89万元,分红资金达784.12万元。与2022年相比,合作社收入增加了1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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