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发展肉羊生产,对于增强羊肉供给保障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普惠金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调研全国肉羊行业发展现状及产业模式基础上,总结商业银行成熟的信贷业务经验,从全产业视角研究商业银行肉羊产业发展策略。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经济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肉类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消费渠道更加多元,羊肉消费从质到量均有提升,我国居民人均表观消费量从2011年的2.99公斤/人增长至2020年的3.93 公斤/人,增长31.4%。我国羊肉表观消费量从2011年的400.7万吨增长到2021年的554.93万吨,增幅为38.5%。目前羊肉消费量处于上升通道,未来市场潜力还有增加空间,市场仍将持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我国是羊肉生产大国,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羊肉产量最多的国家。目前,世界羊肉年均总产量1400万吨,我国羊肉产量在460万吨左右,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一,位居世界第一。2021年末全国羊存栏31969.0万只,出栏33045.0万只。近五年来,存栏方面,随着散户加速退出和规模化养殖比重增加,对应了存栏先减后增的态势,存栏稳定在在3亿只上下。出栏方面,羊出栏持续增加,出栏量从30232.0万只上升至31969.0万只,增长5.7%,出栏率均保持在100%以上。
2020年我国羊肉累计进口36.50 万吨,同比减少7.0%,进口额17.44 亿美元,同比减少6.3%。主要进口来源国依然是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同比2019年从两国进口羊肉分别减少了4.3%和12.2%。新冠肺炎疫情对贸易和消费市场的影响是进口回落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0年,受养殖成本上涨、种羊市场需求增加、羊肉进口量减少、猪肉价格走高等多方面原因,羊肉价格一路走高,2020年前三季度羊肉价格稳定在63-65元/公斤,进入四季度消费旺季后, 2021年春节前突破70元/公斤创历史新高,羊肉价格的持续走高一定程度抑制了消费热情,另一方面使羊肉进口动力增强。2021年春节后全国白条羊市场批发价格从最高71.41元/公斤,回落至65.17元/公斤。
肉羊行业产业链通常以屠宰加工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为核心方;产业链上的其他环节主体均是小微客户群体,其中:经营模式清晰、资金压力突出且风险可控的养殖牧户及农散户、羊经纪人、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上游业务主体,以及下游餐饮企业、肉品经销商等下游业务主体通常是商业银行普惠金融目标客户群体。产业链内各主要环节及其相互之间的交易、结算特征见下图:
肉羊养殖模式以草场资源的丰富与否所区别,草场资源又称为草地资源,指生长多年生草本植物(或可食灌木)为主的、可供放养或割草饲养牲畜的土地。草场资源匮乏的地区以集中圈养为主,草场资源充沛的地区以散养为主,具体模式对比见下表:
(1)主体类型:小型屠宰加工一般是纯屠宰加工企业,年屠宰加工量大约在几万至几十万只不等,大型屠宰加工往往涉及产业链其他环节,如养殖、羊肉制品生产、销售等。
(2)经营方式:常见两种形式:一类是季节性加工,集中在销售旺季前的加工季(7月到10月);另一类是四季加工,该模式下在销售淡季(5月到7月)需要大量反季收购肉羊以应备旺季之需。加工环节主要包括:屠宰、排酸、分割、速冻、仓储等。
(3)交易特征:上游为贩卖肉羊的羊经纪人、规模化的肉羊养殖户,收购方式包括现场收购及合作育肥(放母收羔)两种;下游主要为各类羊肉制品销售渠道。
(4)结算特征:散养模式下对上游现付为主,大型企业对上游有1周以内的账期,旺季时有部分预付;下游回款根据下游客户不同账期不等,常见为1个月以内。合作育肥模式下对养殖户销售羔羊、饲草料为先款后货;收购肉羊为先货后款,账期1个月以内。
(6)主要风险点:基本以销定产,产品滞销风险较低;风险点主要为旺季收购资金不足;厂房、冷库等前期投资过多及民间融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屯货时间过长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合作养殖模式下还须关注上游养殖户的收购违约风险。
(1)主体类型:与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合作育肥的规模化养殖企业或合作社;养殖规模通常在3万只以上。该类企业90%以上有自己的棚圈;前期须一定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区域性较强,相对集中于各个屠宰企业周边。肉羊育肥期常见为2.5个月,育肥季按地域不同有所区别,每年2-4季。
(2)交易特征:企业向养殖散户提供羊羔、养殖场地、喂养饲料、疫苗以及肉羊销售渠道,养殖户承担相关费用,育肥完成后再收购肉羊,销售给屠宰加工企业。
(3)结算特征:向上、下游基本以现付为主,对养殖户部分收取垫付款/保证金,回款后企业与养殖户进行利润分成。
(5)主要风险点:规模化圈养模式下,养殖企业集中采购饲料、疫苗等,相关疫病风险及气候变动、禁牧政策造成的养殖成本变动风险较低;重点关注非育肥季资金挪用风险、羊价波动造成的利润下降风险等。
(1)主体类型:各类实体交易市场,以综合性牲畜交易市场为主,交易品种包括牛、羊、马等。市场除交易外,通常保险、检疫、物流等业务。部分交易市场自身兼做养殖、育肥。
(2)交易特征:实地交易,每月交易日10天左右,买卖双方发放交易卡,交易定金通常为100-200元/头;交易费用为20元/头。买方包含全国各地养殖户、贸易商、屠宰加工厂;卖方以本地养殖户/经纪人为主。
(4)资金需求:兼做养殖/育肥的市场方有相关资金需求;纯交易类市场方除扩建/新建市场外无资金需求。
(5)主要风险点:交易市场中肉羊买方基本以为外地屠宰场、贸易商为主,本地客户很少;且纯交易类业务中市场方仅承担中间人角色,无对买方的担保意愿,暂不适合作为业务核心方。其主要风险为副业养殖、育肥业务的经营风险及对外投资、资金挪用风险。
(1)主体类型:在草场自然放牧的牧户(养殖规模常见是200-10000只),同时经营基础母羊养殖、配种繁殖以及接羔育肥;
(2)交易特征:上游主要为饲草料供应商、供应基础母羊的经纪人,下游主要为收购肉羊的经纪人,部分养殖大户直接对屠宰加工企业;合作育肥模式下直接对规模化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
(5)主要风险点:重点关注气候变化等导致羊价波动风险、禁牧政策等导致的养殖成本上升风险(散养模式)、资金挪用风险、疫病风险等。
(1)主体类型:专业贩卖基础母羊、羔羊、肉羊的羊经纪人,收购半径为300公里以内,除自有车辆外不具核心资产,部分为当地养殖大户。
(2)交易特征:上游主要为从事肉羊养殖的牧户;下游主要为需求羔羊的规模化养殖企业,以及为需求肉羊的屠宰加工企业,通常是根据其下游屠宰加工企业肉羊需求的季节性特点进行收购。
(3)资金特征:向上游牧户收购肉羊多为现付;与下游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以现收为主;旺季部分预付,通常账期不超过1个月;下游欠款情况较少,通常账期不超过1个月。
(4)资金需求:收购羔羊/肉羊时,下游提供部分预付款,有时候会拖欠余款,有一定资金缺口,但时间较短。
(5)主要风险点:经纪人收购到卖出周期较短,受价格波动影响较小;重点关注运输风险、副业养殖风险、非收购季资金挪用风险。
(2)交易特征:与上游屠宰加工的合作关系较为长期而稳定;有些销售渠道体量大需求旺,会与上游预先签订订单(订单销售);交易的羊肉制品主要为冷鲜、冷冻以及其他副产品;批发商下游客户主要是各类餐饮、酒店及各类零售商;餐饮、酒店、商超下游客户为最终消费者。批发商一般在每年6月-12月屠宰季节集中采购全年的销货量;餐饮类企业通常按季采购。大型餐饮企业自带冷库,其他小型餐饮企业及批发商通常无冷库,预购模式下羊肉存储于屠宰加工企业库内。
(3)结算特征:新合作的销售渠道对上游需预付,稳定合作的销售渠道一般对上游现付,或账期2个月以内。餐饮、商超等面向的普通消费者的多是现付,稳定合作的零售商一般对批发商压账、账期1-6个月不等。
以屠宰加工企业为核心方,经纪人、养殖户为授信客户;以单户养殖成本、与核心企业之间交易金额核算金额;依据肉羊收购季节性特点设计期限。
④优先选择成立3年/实际控制人从业年限3年以上,连续3年盈利,年屠宰加工规模10万只以上,库存容量200吨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的企业。
优先选择年销售80万元以上或上年出栏量达到1000只以上、事养殖业2年以上、与核心方合作年限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的客户。
优先选择从业年限3年以上,与核心企业供应合作关系2年以上,上年度供应核心企业羊2000只以上,家庭/企业净资产2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客户。
①额度一般不超过上年肉羊销售收入/年资金周转次数*40%,同时不超过本年核心企业采购量*30%。
②其中,上年肉羊销售收入根据养殖户自有草场规模及养殖规模核定;资金周转次数按照区域肉羊养殖年出栏次数核定;本年采购量按养殖户与核心方所签合同核定。
12个月。应控制对经纪人的提款期与还款期均与当地售羊季节一致(散养模式下为8月至次年3月);对养殖户应控制其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当地肉羊出栏、销售季后1-2个月。
可采用核心企业担保;厂房(冷库)抵押;肉羊存货质押(动态质押,须准入第三方监管,锁定上下货比例);草场经营权抵押(部分试点地区)。
以屠宰加工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为核心方,合作育肥养殖户为授信客户;以一个养殖周期所需的饲料草料量所对应的成本核算金额。
②规模化养殖企业:一般准入成立3年/实际控制人从业年限3年及以上,连续3年盈利,年出栏10万头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的企业;优先准入自有繁育技术、肉羊养殖屠宰一体化企业。
①额度一般不超过与核心企业约定的年养殖数/(365/平均养殖周期)*养殖期间平均每只羊饲草料及羊羔支出金额*70%;同时不超过与核心企业年交易额/年资金周转次数*50%。
②其中养殖数量、与核心企业年交易额按养殖户与核心方所签合同核定;饲草料与羊羔支出金额以当地当季市场价格核定;资金周转次数按照区域肉羊养殖年出栏次数核定。
一般可采用核心企业担保;核心企业应收账款质押;厂房(冷库)抵押;肉羊存货质押(动态质押,须准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
以大型屠宰加工企业为核心方,本地及外地的餐饮、酒店、商超、各地的批发商为授信客户,选择与上游屠宰加工的合作关系较为长期而稳定的下游客户;以向核心企业采购的所需成本核算金额。
优先准入成立2年以上、或实际控制人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与核心方的采购量占全年采购总量的60%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的企业。经销商数量与应核心企业在各区域的经销商数量一致。
优先准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肉羊需求真实(烧烤、火锅、蒙餐店等),连续经营1年以上并且在经营期限内连续盈利,实际控制人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上年度经营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总资产在2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的企业。
一般可采用核心企业担保;商铺、住宅、厂房(冷库)抵押;肉羊存货质押(动态质押,须准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
优先选择自有品牌、成套设备/生产线、日加工/仓储能力强的规模化企业,不介入小规模作坊式屠宰厂。
在屠宰加工旺季,要求企业按月提供收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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