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办法》出台后,山东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根据《办法》要求,在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主动作为,全省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引领,实施屠宰场所规划与布局。摸清全省屠宰企业的资源条件、发展基础、优势潜力,先后出台一系列规划和办法,逐步改变目前山东屠宰企业“多、乱、小、散、差”等突出问题,稳步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引领畜禽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落实责任、建立畜禽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制定下发《全省畜禽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工作方案》,引导屠宰企业建立健全肉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肉品安全追溯体系。会商畜牧总站、软件开发公司在全省电子出证系统增加家禽、牛、羊、兔、驴等出证系统。目前全省632家畜禽屠宰企业报名参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培训工作,推动畜禽屠宰企业的“出生证”和“身份证”真实可靠,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全省31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电子出证流程、产品质量溯源等已经全部纳入电子出证平台管理,实现了实时监控和随时调阅屠宰企业真实信息的监管模式。三是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屠宰环节风险管控,夯实“两项制度”成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两项制度”回头看工作,对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屠宰企业资格条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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