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脏),与盗同法。
屠宰场给活羊注水后宰杀,这是最近网上特火的一个话题。据官方消息,事情发生在山东聊城,当地鲜羊肉批发商表示,注水羊在当地很普遍,一般一只羊注水6斤左右。他们承认,注了水的羊,肉质味道不佳,而且容易滋生细菌,生长寄生虫。但就像某位先哲说的,只要有百分之十的利润,资本就敢无视道德。
请注意,明朝人可是直接灌的?泥?哦!怎么样,够狠吧?那么问题来了,古代老百姓,会如何应对食品安全?1983年在张家山曾出土过一批西汉前期的竹简,叫《二年律令》,里面提到,商家如果售卖变质的肉类,县官有义务把人抓起来,按盗窃罪论处。那些肉类,应该当众焚烧。如果县官不作为,将追究他们的责任!
本文作者:双鱼美文,“海派思维”加盟作者 ,未经作者本人及“海派思维”允许,任何媒体、自媒体不得转载,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读者欢迎转发。
编者简介:双鱼美文,江苏省天一中学历史教师,副高级教师,对历史事件和人物有独特的见解。拥有专著《历史高考提分策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标签: